2024-06-28 17:23:49 | 高考助力网
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省外不分省计划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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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1)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3分以上(含213分),方可报考。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23分以上(含223分),方可报考。
(3)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35分以上(含235分),方可报考。
(4)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30分以上(含230分),方可报考。
(5)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5分以上(含215分),方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可报考。
(7)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
(8)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无统考成绩要求。
(9)音乐表演(演唱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可报考。
(10)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美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11)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27分以上(含227分),方可填报志愿。
(12)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艺术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2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1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
山东省2022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 高考助力网
(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仅限投放分省计划的省份),2022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合格标准,方可填报志愿。
其中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
(2)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
流行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的考生。
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参加该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山东艺术学院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2022年齐鲁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历下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齐鲁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齐鲁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院校 志愿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且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志愿:
1.普通类: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定向 就业 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 考试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录取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艺术 类: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2) 书 法类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音乐类专业
山东省本专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4)舞蹈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 体育 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第十三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 语言 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 复查:新生报到后,若入学资格初步审核合格,予以注册学籍。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复查中发现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学生在校 学习 期间,学籍管理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十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66778289
监督电话:0531-66778586
E—mail:qlnuzhaoban@126.com
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齐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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