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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湖北专升本有哪些学校招生?
湖北专升本有哪些学校招生
湖北专升本公办院校有20所,包括
长江大学、
江汉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
湖北科技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武汉商学院、
汉江师范学院。
湖北专升本民办招生院校32所。包括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
汉口学院、
武汉工商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
武昌工学院、
文华学院、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武昌首义学院、
武汉学院、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湖北商贸学院、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武汉传媒学院、
武汉晴川学院、
武汉文理学院、
武汉城市学院、
湖北恩施学院、
荆州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武汉
生物工程学院学校信息: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唯一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的民办高校。学校位于长江新区核心区,与中国光谷隔江相望,武汉地铁21号(阳逻)线直达主校门,区位优势突出。校园终年鸟语花香,四季风景如画,是湖北省首批“生态
园林式学校”。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总面积8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余人。
武汉东湖学院学校信息:
武汉东湖学院前身是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2011年经教育部审核批准转设并更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示范点等荣誉。具有深深教育情怀的董事长周宝生是连续两届全国党代表、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企业家,学校创办初期,他就提出“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并作为办学使命写入学校章程;2019年提出争创“教学、科研全国同类高校一流,党建、日常管理全国高校一流”的战略目标,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汉口学院学校信息:
汉口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多学科、综合性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创立于2000年,其前身为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2011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申报,教育部批准,转设并更名为汉口学院,是全国首批由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民办本科高校的17所高校之一。201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全省32所同类高校中率先进入二本招生高校,也是湖北省民办高校首批联合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
武汉工商学院学校信息:
武汉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湖北省首家转设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民办高校。经过20年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跻身国内同类高校前列,荣获教育部“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为第45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AACSB国际商学院协会会员、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单位、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湖北省文明校园等。
武昌理工学院学校信息:
武昌理工学院创办于1997年,是一所理学、工学、管理学、
经济学、文学、艺术学、
法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武汉•中国光谷”,占地82.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坐落在美丽的梅南山麓,被亚洲最大的城中湖汤逊湖三面环抱,欧式风格建筑掩映在青山绿水之中,风景如画,是全国十大美丽湖景校园之一。
学校设有
人工智能学院、
智能建造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健康与
护理学院、商学院、文法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影视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适素质
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学院,开设56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国际学生17000余人。
长江大学院校信息: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江汉大学院校信息: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0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新江汉大学。2002年6月,学校整体搬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9年,学校引进中国工程院谢先启院士,成为第一家拥有全职院士的湖北省属高校;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批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
武汉纺织大学院校信息:
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学校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院校信息:
湖北是著名医
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湖北省中医进修学校。2003年,原湖北
中医学院与原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湖北中医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学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武汉轻工大学院校信息: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现有常青和金银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现设17个教学院(部),举办有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000余人;校舍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3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77万余册,数据库53种,电子图书227万余册,电子期刊3.12万种,拥有6个优势特色学科相关数据库和机构知识库平台,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和湖北省
自动化水平优秀级图书馆。
湖北师范大学院校信息: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湖北民族大学院校信息:
湖北民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院校信息: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汽车命名、最具汽车特色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
学校创建于1972年,前身是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组建的工人大学。经过近50年发展,学校已经成为覆盖工、管、经、理、法、文、艺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目前,学校占地面积95.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118万册,电子图书总量105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9万余人。
湖北医药学院院校信息: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和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全国十佳魅力城市”十堰市中心——“道教圣地武当山、中国水都丹江口”所在地。占地574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7285人(含药护学院),留学生530人。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86年更名为同济医科大学郧阳医学院,1994年独立设置定名为郧阳医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结论,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同年主干学科
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8年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湖北省全科医学教育和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地、湖北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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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还是招生委员会的吗
澳大利亚大学是导师制。
现在导师的选择都是双向选择,老师可以选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选老师。同学可能会说联系导师越早越好,其实导师的联系可以分为几个阶段,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导师的研究方向,看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导师的研究方向,在初期一定要确定一下自己以后想从事哪儿方面的工作。
其次查询一下导师的发表论文,对导师以前发表的论文进行深入的研究,再有就是对导师目前所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了解。再有就是一定要把自己的特长展现在导师面前。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位于澳洲首都堪培拉,成立于1946年,是澳大利亚一所由联邦议会法案确定建立的大学,也是澳大利亚最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之一。其校区占地145公顷,毗邻堪培拉市中心,校区内建筑多达200多栋,为学生提供了安全、愉快和友好的学习环境。
澳洲国立大学作为澳州政府的智囊,最初仅招收博士生,后来逐渐对硕士生和本科生开放。占地145公顷的美丽校园位于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市中心,被称为首都堪培拉的灵魂所在,与澳大利亚的许多公共机构相邻,包括国会及许多国家的大使馆和委员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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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
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
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
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
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
康复物理治疗、
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
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
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预防医学、
法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
康复治疗学、
药物制剂、
临床药学、
卫生检验与检疫、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医学实验技术、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眼视光学、
儿科学、
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
助产学、
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
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公共事业管理、
市场营销、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
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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