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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以同等学力进行招生的专业有哪些?

2024-04-24 21:49:47 | 高考助力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5010384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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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厦门大学以同等学力进行招生的专业有哪些?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以同等学力进行招生的专业有哪些?

2020年厦门大学以同等学力进行招生的专业有哪些?

2020年厦门大学以同等学力申硕的形式招生的专业有企业管理、金融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专业,如果学员是本科毕业并且有学士学位,是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研修班进行学习的,如果想要参加同等学力申硕的考试,不仅需要有学士学位,还需要获得这个证书满三年才可以报名。申硕考试合格的考生就可以进入到论文的撰写和答辩阶段。在一年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并且在半年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的答辩,并且答辩通过就可以获得厦门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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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厦大统计系的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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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计统系总览

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历史沿革

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厦门大学财经学院统计学系。统计学系的创办,体现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校长面向实际的办学思想。王校长聘请了胡体乾教授担任统计学系第一任系主任。1955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厦大财经类各系并入经济系,统计学成为经济系下的一个专业,并更名为计划统计专业,由龙维一担任专业主任。从1950年到1966年,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努力下,统计学科在教学、科研、社会调查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绩,为以后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复办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革"期间,厦大统计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至1972年才开始复办计划统计专业,由郑沛伦担任专业主任,沈洪担任专业支部书记。并招收第一期"工农兵学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带来了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春天。1977年厦大计划统计专业招收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本科生。1982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成立,计划统计专业升格为计划统计系,钱伯海出任系主任,颜清芳为系党总支副书记主持系总支工作。1984年11月,系领导班子换届,钱伯海续任系主任,苏宗科任系党总支书记。1987年3月,钱伯海教授调任经济学院院长,黄沂木担任系主任,苏宗科连任系党总支书记。1996年7月,黄沂木卸任,曾五一接任系主任。1997年5月,苏宗科退休,张兴国接任系总支书记。2000年厦门大学进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张兴国调任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郑树东任经济学院副书记分管计统系党务工作。2004年4月,杨灿担任系主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黄鸿德分管计统系党务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是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的时期。1982年,计统系开始招收统计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数量经济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统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于1987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全国唯一的统计学重点学科,2001年再次被教育部评为统计学国家级重点学科。1983年,为了完成国家社科规划的重点课题,厦门大学专门成立了国民经济与核算研究所,由计统系代管,系所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86年,计统系增设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并于1987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1994年,增设投资经济专业,并于当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1995年,原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硕士点改为投资经济硕士点招生。1999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颁发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又改为国民经济学硕士点招生。2000年起,根据教育部新颁发的本科专业目录,计统系继续保留统计学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原投资经济本科专业改为统计学专业下的"投资决策分析方向"继续招生。1999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获得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起,计统系开始招收国民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此后又设立了计量经济学和经济信息管理学博士点。

50年来,在几代人的努力下,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已发展成为一个学科层次分明、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的教学科研单位。目前,拥有统计学(含经济统计与投资决策分析两个方向)、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2个本科专业,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和经济信息管理等4个硕士点,以及统计学与国民经济学博士点和博士后研究站,在校学生规模超过500人。全系现有教职员工33人,下设统计学、经济信息管理和投资经济三个教研室和国民经济与核算研究所。

在新的世纪里,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的全体师生,正满怀信心、群策群力,在校、院两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为把计统系办成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统计与信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地而努力奋斗。

领导班子和办公室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系主任: 杨灿(教授)

系副主任: 周永强(副教授)、朱建平(教授)

院党委副书记(分管):黄鸿德

科研秘书: 罗华玉

教学秘书: 丛 里

学生辅导员:王婉琼

设备技术管理:袁加军

办公室事务:薛志琳

联系地址、各职能办公室房号和电话

通讯地址:福建省 厦门市 思明南路 422号 厦门大学 计划统计系(邮编 361005)

办公地址:厦门大学 经济楼 B座4层

电话区号:0592

传 真:2188387

系办公室: B409,2182797,2186578

系主任室: B405,2186371

副主任室: B406,2186371

院党委副书记室:B407,2188389

教学秘书室: B408,2182396

科研秘书室: B409,2182797

学生工作办公室:B407,2188389 高考助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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