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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

2024-03-31 03:38:04 | 高考助力网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高考助力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科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ESI全球研究机构排名前1%学科3个。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优先)。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招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

招生计划

100703TK

临床药学

2年

理工

理学

25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年

理工

理学

24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将下述报名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与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格式)打包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专业+手机号(邮件名称同名),发送至招生与就业处邮箱dy_zhaosheng@163.com。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

4.近期免冠1寸照;

5.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6.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7.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审核结果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原则,在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收取。

(二)住宿费:学校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0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报到与资格复查 高考助力网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八、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不安排专业实习;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学校网址: www.dmu.edu.cn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dy_zhaosheng@163.com

十、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docx

大连医科大学

2020年8月8日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

2020年山西省职业教育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完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1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7号)精神,我省从2020年起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试点院校和专业

2020年高本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为2018年立项的20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试点本科院校为10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试点专业为高职25个专业点,对接本科院校的20个专业点。2020年高本贯通培养试点招生院校及专业见《山西省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二、招生对象

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对象为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高本贯通培养招生考生志愿实行单设批次、网上填报的办法。

高本贯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高本贯通批艺术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体制。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2、录取办法。高本贯通培养招生普通文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艺术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

高职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原则,确定本校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办法,按照高考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并颁发高职院校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2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专升本”报考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高本贯通”培养。学习3年期满后由高职院校和本科培养院校组织转段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后,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

3、新生入学。被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履行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电子档案。被高本贯通培养招生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管理办法执行。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高职院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承担试点任务的院校要深刻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联合成立高本贯通试点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深入研究,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好招生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吸引考生入学,宣传须客观、准确。

3、监督管理。各高本贯通培养招生院校要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对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有关要求

1、高职段新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对新生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后办理学籍注册,前3年由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后2年由本科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参与高本贯通培养试点的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2、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设定的前3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能力水平达到相关要求,颁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允许完成前3年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不再接受后2年本科教育,直接毕业。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的学生,修满本科教学计划所设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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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哪些要求如下:

一、培养目标的明确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明确培养目标,旨在为行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使其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行业动态变化的能力。

二、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课程设置应该针对所学专业的特点,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结合现实需求,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创新教学手段,注重教学资源的共享、整合,并建立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

三、实践环节的丰富性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该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实习环节的设置,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活动,基于实践研究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让学生在现实环境中加强自己的实践能力。

四、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队伍是确保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障,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该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通过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强化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开放式的教学管理模式,来推动教育教学的多元化。

五、学生服务保障的完善

职业本科的专业人才方案应该根据学生需求,构建特色鲜明、服务到位的学生服务体系,包括心理健康、就业指导等多领域服务,尽量为学生提供更完善、更齐全的服务保障,同时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六、教学教育资源的支持体系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需要得到科学技术、教学设备和信息化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从而达到全面信息化的目标。为此,加强教学中心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促进教育教学服务和手段的现代化发展。

七、质量评价的有效性

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该注重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和评估,引导学生发展潜力和强项,并通过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改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最终达到培育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职业本科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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