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大类专业怎么报 什么是按大类招生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高考助力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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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大类专业怎么报 什么是按大类招生
一、什么是按大类招生 考生填报志愿时,直接填报该大类名称即可。通过该方式录取的考生在本科阶段前1~2年统一学习基础课,大二、大三时再通过对学科、专业的学习和了解后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再在院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如在某校招生专业中,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3个专业统一以“数学类”招生,考生若心仪3个专业中的一个,就只需要填上“数学类”即可。
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面对眼花缭乱的专业会感觉到选择的困难。在选择专业的时候,有相当的盲目性,不了解大学的学科设置,对自己将来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发展方向还没有成熟的想法。而了解大学、了解自己都需要时间。通过按大类招生进入大学以后,考生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各大类下的各个专业内涵,边学习、边选择,合理地选择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二、 “按大类招生”要注意什么
报考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本省当年下发的《招生专业目录》,看清所报学校的招生专业,确定自己喜欢的专业是否包含在某“大类”之中,以免漏报、错报。
按大类招生虽然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考生在报考时有些问题一定要谨慎注意。比如不同高校的同一大类招生所包含的专业可能不一样。
比如高校A大类招生的专业包含1、2、3个专业,B高校同一个大类招生包含的专业可能是1、3、4、5专业,这时候你目标是2专业,就不能轻易报考B高校。
其次,考生还得了解一下各个高校大类招生未来的分流方式及走向,有的高校分流比较人性化,考生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有的高校则只看成绩,可能只看一次分流考试的成绩。
这样不同的分流方式也会一定程度影响考生未来的专业选择。因此千万要引起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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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专升本有哪些专业选择呢?重庆交通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有以下几种:
工程造价、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
物流管理、
新闻采编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旅游管理、
环境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招生专业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重庆交通大学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参考2022年各专业考试科目: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生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
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重庆交通大学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CQJTU),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共建的一所交通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发起成员、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核心成员。
1951年,创建西南交通专科学校。1960年,组建重庆交通学院,成都工学院土木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武汉水运学院水工系等相继并入。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重庆市管理,为省部共建高校。2006年,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并增列为博士授予单位。
截至2022年7月,学校有南岸、科学城、大坪三个校区,占地约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85.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7.19亿元,各类仪器设备总值7.74亿元,馆藏文献427.6万册,其中纸质文献222.9万册,电子图书204.7万册;设有20个学院(部),开办57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55]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名,其中普通本科生2.4万余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6000余名,教职工约2200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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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录取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标代码:10223),是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区)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各类本科招生信息;
8、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生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新疆等22个省(市、区),计划总量为3825,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八条 我校预留计划为10个,并报省教育厅审核,由其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飞行技术专业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
2、我校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
3、录取时,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B+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我校按类招生类别为工学08-Ⅰ,包括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和
农业工程类,涵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农业电气化4个专业;工学08-Ⅱ,包括土木类和水利类,涵盖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和
水利水电工程3个专业;工学08-Ⅲ,包括机械类、交通运输类和农业工程类,涵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和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个专业。专业分流办法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学08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执行。
6、我校开始招收“创新人才培养班”(以下简称“创新人才班”),招收专业为
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
自动化和
动物医学,每专业各招收20人,在全国普通高考中择优录取。“创新人才班”采取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70%的学生可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可查阅《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班”实施办法》。
7、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但该分数只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在决定是否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专业分配的问题上,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
8、飞行技术、英语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飞行技术专业按民航局当年划定分数要求为准。
9、录取时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
第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方式。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
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各省(市、区)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震奖励基金、勤学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涉农艰苦专业助学金。各学院也通过教师捐助、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捐助等方式,设立了20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采取积极措施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对特困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风路5号
邮政编码:163319
招生咨询电话:0459- 6819043 6819044
纪检监督电话:0459- 6819051
电子邮箱:byndzsb@163.com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有关省(市、区)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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